打开电脑,浏览网站,一则醒目的新闻报道又映如眼帘《女子难忍同居男友性虐待持铁锤将其砸死》:本报阜新消息 (驻阜新记者 蔡红鑫) “他对我进行性虐待,我实在受不了,就用铁锤把他打死了……”昨日,李某在法庭上这样说。她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是同情还是责骂?是愤恨还是悲楚?因为这类性虐待而致发的案件在我们中国已经很多了,前不久来自各网站的新闻也报道了好几起因为妻子不能忍受丈夫的性虐待,而将其丈夫惩死的骇闻,对于这样的女性犯罪,到底是应该去谴责男人的暴力与虐待性的性行为,还是应该谴责女人目无法纪的杀人行为?在这样的案件中,虽然施行性虐待的丈夫成了被害人,成了妻子报复的牺牲品,但我仍不觉得这样的男人有什么值得同情与可怜之处,倒是对成为杀人凶手的女性同胞抱以同情与叹息。
性虐待也称得上是婚内强奸,有些男人错误地认为,既然是自己的老婆,既然两人已经有了合法的婚姻关系,那么在婚后所有的性要求与性行为都是正常合法的,即使是强迫自己的老婆做她不愿意做的事,那也不属于犯法的行为。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引导下,有些男人才对自己的妻子呼风唤雨,不尊重其妻的意愿与感受,任意强加各种粗鲁的性行为于其妻接受。由于夫妻间的床第之事难以启口,也由于性的话题牵涉到自己的隐私,所以很多女性在遭受到丈夫的性虐待后不能将其痛苦与无奈倾诉与发泄,不能依靠妇女的合法权益来保护,而是采用了报复的行为欲以解脱以至走上犯罪的道路,真是可怜又可悲!国内法学界主张“婚内强奸”作为强奸罪定罪量刑的呼声越来越高。其实,我国现行法律中,已经十分重视对妇女人身权利的保护,任何摧残、迫害妇女的行为,都会依法受到严惩。然而,让人感到痛心的是,真正能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的受害女性现实中是少之又少!
男人实施性虐待的行为有些纯属心理变态,也有些是性欲旺盛而致,但更有甚者是受了黄色毒流的侵害。这些A片与黄色书刊对性场面与性技巧的大肆渲染与暴露,让一些男人们观看了后唾液直流,想入非非,这些男人的脑子里重复与幻想着做爱的场面,如何如何的性动作才能让自己更销魂更刺激,于是他们把自己的女人当成了验施变态性爱生活的目标与工具,残忍地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性行为,而这些强迫性的性行为给女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与肉体伤害。女人面对变态疯狂不尊重自己的男人,她们对性生活愈加感到厌恶与冷淡,对自己爱的男人愈加恼恨与排斥,可怕的性虐待让男女双方的感情陷入危机,让很多女人成了杀人的凶手(但这里面不包括本来就性冷淡的女人)。
性这个字眼本来是美好神圣的,和谐的性生活是增进男女双方感情的润滑剂,是维系夫妻间情感的纽带。性虐待玷污与歪曲了美好性生活的本来性质,为相爱的双方抹上了一层可怕的阴影,更给女方带来精神与肉体的伤害。男人应该注意女方的感受,不要把自己一时的快乐建立在对方的痛苦之上;而女人也应该懂得如何做个聪明的妻子,展现自身的魅力,释放爱情的激情,用正常科学快乐的性生活来调配与促进夫妻间的感情。当一旦遇上对方对自己施行性虐待时,要懂得运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不是愚昧地采取报复的行为来减轻自己的痛苦,那样只会给自己带来终身的遗憾与悔恨。男人,请学会尊重与关爱女人!女人,请学会珍爱与保护自己!远离黄色毒品,远离性虐待,打击性虐待,让性虐待的犯罪行为在我们这个文明社会的家庭里彻底消失! |